皮膚癌的危害有哪些?
如果是對不發生轉移的皮膚癌,比如基底細胞癌這一類,它會引起局部組織的破壞,危害性就相對來說較輕,但是建議積極治療。舉個例子,面部的基底細胞癌如果沒有積極的處理,它會將面部的組織破壞掉,癌組織會破壞皮膚、骨質等,如果一旦破壞到顱腦就可能會引起人的死亡。
對于鱗狀細胞癌這類的疾病,根據癌癥的分化程度可分為高分化、中分化和低分化,不同分化程度發生轉移的概率又不一樣。低分化的鱗狀細胞癌可能更容易發生轉移,轉移后引起機體的其他部位受損,繼而可能會引起人的死亡。
還有特殊類型的皮膚癌,嚴重的類型死亡率會更高,比如惡性黑素瘤、血管的惡性腫瘤等。舉個例子,血管肉瘤的5年的生存率只能達到15%,也就是100個人中只有15個人生存,所以皮膚癌的危害還是非常嚴重的。
皮膚癌易導致的并發癥有哪些?
1、出血
皮膚癌的典型癥狀就是皮損,如果這一病癥出現后不能很好的緩解控制,就會加重皮損程度,出現皮膚潰瘍、糜爛、出血等病癥。此時患者就可以采用藥膏幫助緩解,如博來霉素軟膏等。
2、引起肺部不適
如果皮膚癌病情較為嚴重,可能就會出現轉移病癥,一旦累及肺部,就會出現相應的肺部不適,如咳嗽、咳痰、咯血、呼吸困難、胸悶、胸痛等。如果患者還合并胃腸道轉移,還會出現腸梗阻、腸套疊、便血、腹脹、腹痛、腹瀉、嘔吐、食欲不振等癥狀。
3、多器官功能衰竭
如果出現肺部和胃腸道轉移后,患者沒有接受科學的治療,就會導致癌細胞繼續擴散,危及全身,從而引起多器官功能衰竭病癥,如呼吸衰竭、腎臟衰竭、肝衰竭、胃腸道功能障礙、肺血管調節功能障礙以及心力衰竭等。一旦發展到此程度,就很難控制了,死亡風險較大。
這些都是皮膚癌易引起的并發癥,無論出現哪一種都會增加疾病的治療難度,所以說要想有效控制皮膚癌,就要做到早發現早治療,只有這樣才能控制病情,減少并發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