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副產品的流通環節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稅率為9%,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稅,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農副產品的增值稅征收率為3%,同樣是蔬菜流通環節免征增值稅。
1從今年7月1日起,將增值稅稅率由四檔減至17%、11%和6%三檔,取消13%這一檔稅率。
2將農產品、天然氣等增值稅稅率從13%降至11%。
3對農產品深加工企業購入農產品維持原扣除力度不變,避免因進項抵扣減少而增加稅負。
銷售或進口下列貨物稅率將從13%降到11%:
1、糧食、食用植物油;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
3、圖書、報紙、雜志;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哪些農產品能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52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六條所列免稅項目的第一項所稱的“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是指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養、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注釋所列的自產農業產品;對上述單位和個人銷售的外購的農業產品,以及單位和個人外購農業產品生產、加工后銷售的仍然屬于注釋所列的農業產品,不屬于免稅的范圍,應當按照規定稅率征收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