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金余額是什么?
保證金是指存在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各種保證金性質的存款,在法律對存款缺乏明確規定的背景下,有必要對存款的種類進行探討,對備用金型、預付款型、租賃型、裝修型、存款型、有返還權的存款和無雙倍返還效力的存款進行界定,以確定各自的法律效力。
投資者在證券市場融資購買證券時需要支付的自籌資金。
保證金可用余額是指投資者用于沖抵保證金的證券市值和融資融券,交易產生的浮動利潤折算后形成的保證金總額,減去已占用保證金余額和投資者在融資融券未完成交易的相關利息和費用。
(1)現金作為保證金。投資者信用資金賬戶中的現金由兩部分組成:作為保證金的現金和來自證券借貸和出售的現金,其中證券借貸和出售的現金只能用于購買和返還證券,不能作為保證金。
(2)證券用來抵消保證金。投資者信用證券賬戶中的證券由兩部分組成:證券用于保證金,證券用于融資。轉換后,其中保證金的證券部分直接計入保證金可用余額。
(3)融資融券交易產生的浮動利潤。融資融券交易產生的浮動利潤可以計入轉換后的總保證金。如果浮虧是融資融券交易產生的,浮虧金額應從可用保證金余額中全額扣除。
(4)未完成的融資融券交易已占用保證金。
投資者在每次融資購買或證券借貸銷售中使用的保證金應限于保證金的可用余額。
保證金余額如何計算?
計算公式為:保證金可用余額=現金+Σ(充抵保證金的證券市值×折算率)+Σ[(融資買入證券市值-融資買入金額)×折算率]+Σ[(融券賣出金額-融券賣出證券市值)×折算率]-Σ融券賣出金額-Σ融資買入證券金額×融資保證金比例-Σ融券賣出證券市值×融券保證金比例-利息及費用。
其中的轉換率是指對應于證券的融資買入和賣空的轉換率,當在證券市值的融資購買低于融資購買金額或在證券市值的賣空高于賣空金額時,換算率按100%計算。
值得注意的是,在計算可用保證金余額時,如果投資者已經解決了融資融券關系,則從購買證券的融資或出售的證券借貸中獲得的資金將被記錄為可以抵消保證金的部分。對于融資融券關系的部分結算,證券公司可以記錄資金的融資買入證券或證券借貸賣出的保證金比例。
保證金余額如何使用?
融資融券可用保證金余額是指投資者用于抵消保證金的現金,即市值和融資融券證券交易產生的轉換后的浮動利潤總額減去已占用保證金和客戶在融資融券未完成交易的相關利息和費用的余額。
融資融券的強制清算點和轉出資金與保證金比率有關,即客戶交付的保證金與融資和證券借貸交易金額的比率,如下所示:
融資融券平倉線是監控客戶信用交易風險狀態的預警參數,在保證率等于130%時維持客戶信用賬戶的狀態。當日收盤后,當客戶的信用賬戶維護保證率低于平倉線時,證券公司將通知客戶在2個完整交易日內補足抵押物,使維護保證率上升至150%以上,否則將被迫平倉;
轉出資金時,必須滿足轉出后信貸賬戶中的融資融券應高于300%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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