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創業板由香港交易所在1999年推出,允許沒有盈利的公司上市,旨在成為香港版“納斯達克”。我們對于內地股票市場的的結構已經非常熟悉了,那前面提到的香港創業板大家有沒有印象呢?
1. 香港創業板股票代碼都是以HK開頭的五位數字,以08開頭。如果想在香港創業板上市,還需要滿足很多要求:
2. 擁有不少于2個財政年度的業務記錄。
3. 經營業務有現金流入,前兩年經營現金流合計3000萬港元。
4. 市值要大于或者等于1.5億港元
5. 主場目的:有很多目的,包括要成為比較大型的基礎好的以及有盈利的公司而籌集資金。
6. 主線業務:必須從事一項單一的業務,但可以圍繞這項單一的業務開展外圍業務活動。商業記錄和利潤要求:沒有最低利潤要求。但公司必須有24個月的“活躍業務記錄”(若上市時營業額、總資產或市值超過5億港元,發行人可申請將“活躍業務記錄”縮短至12個月)。
7. 業務目標聲明:應要求申請人的總體業務目標,并說明公司計劃如何在上市財政年度的剩余時間和未來兩個財政年度實現這些目標。
8. 最低市值:沒有具體規定,但實際上在香港上市時不應低于4600萬港元
9. 最低公眾持股:3000萬港元或已發行股本的25%(若市值超過40億港元,最低公眾持股可降至20%)。
10. 管理層和公司的所有權:在“活躍業務記錄”期間,公司應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層和所有權下經營。
11. 主要股東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12. 信息披露:季度披露,實際經營業績與經營目標的對比必須在中報和年報中列示。
13. 承銷安排:沒有硬性的承銷規定,但如果發行人要籌集新的資金,只有當招股說明書中列出的最低認購額達到時,新股才能上市。
香港的股票市場只有主板以及創業板,跟內地是有相同的規定,也就是香港創業板股票也是可以轉板到主板市場的,但是需要符合以下資格才可以申請轉板:
1.符合主板上市規則規定的要求;
2.第一個完整財務年度的財務業績已在會計期結束后的3個月內和年度股東大會召開前21天派發給所有股東;
3. 申請轉板前12個月內,直至主板上市,未違反任何上市規則,成為交易所紀律調查對象。
關鍵詞: 香港創業板上市條件 創業板轉板主板的條件 香港創業板 香港版納斯達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