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糾紛起訴需要什么材料?
業主的房屋產權證經常拖延很長時間才辦下來,如業主想起訴,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民事起訴狀三份(其中兩份交法院,一份留存開庭時用);
2、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二代證需要正反面都復印);
3、授權委托書一份(如委托律師或他人);
4、證據三套(其中兩套交法院,一套留存開庭時用)。
證據包括:購房合同、購房款發票、房屋產權證書(如已有)、入住日期的證據(如入住通知書、入住預算單、物業費發票、產權證代辦費收據等,有一樣即可)。
二手房買賣糾紛怎么辦?
現在有很多人努力工作,最終的目的就是能夠買個房子,但是在買房子的時候都很擔心上當受騙,或者是擔心事情發生變化,現在有很多糾紛,最大的一個原因,就是現在的房屋價格上漲過快,有很多賣房的人,看到飛漲的房價,剛簽好合同就反悔,這種情況非常多見,一般來說,都是發生在買賣雙方跟房產中介公司三方簽訂買賣和經紀合同之后。
我們都知道,房產中介公司提供的合同通常都是格式合同,對于特定的條件很難滿足,對按揭辦理時間、首期款何時交付、定金與違約金條款之類的問題約定也不怎么明確,當賣方反悔的時候,一般會先取消公證過的委托合同,合同這個時候就失效了,而這個時候買方的利益受到了損失,因為房價一天一變,這個時候的房子價格已經比之前漲了很多,就算是拿到了賣方退回的違約金,也很難彌補買方所遭受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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