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辦理仲裁去哪里?
1、辦理仲裁可以向單位注冊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職工有關工資、社保、福利、培訓、勞動保護方面的問題與企業發生爭議的,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根據《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向本企業勞動仲裁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應當從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6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交申訴書;
3、申訴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1)職工當事人的姓名、企業、住址、工作單位;企業的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3)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
4、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自收到申訴書之日起七日內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決定,決定受理的,自決定之日起七日內將申訴書的副本送達被訴人,并組成仲裁庭,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15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5、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公司為什么不怕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的裁決本身具體法律效力,但是沒有強制執行力。
如果想讓生效的仲裁裁決,具有強制力,需要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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