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民事訴訟流程及時間規定詳解:
交通事故訴訟流程為起訴受理、庭前準備、開庭審理、上訴、二審開庭審理等。首先,交通事故當事人就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應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受理后七日內立案。法院進行相關的庭前準備工作。然后法院開庭審理,一般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可提出上訴。對于二審法院的判決和裁定,當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訴或上訴。
進了拘留所要怎么弄出來?
拘留是公安機關在緊急時刻對需要受偵查的人依法暫時扣押。
進了拘留所,如果當事人因涉嫌犯罪而被刑事拘留或逮捕的,可以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取保候審。
或者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
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由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條的擔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標準交納保證金,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暫緩執行。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取保候審的條件與執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關鍵詞: 交通事故民事訴訟流程及時間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