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形成勞動關系怎么辦?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可以通過其他的一些方式來證明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系,例如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工資記錄、勞動者的考勤記錄等。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勞動合同不簽可以交社保嗎?
勞動合同不簽可以交社保,只要勞動關系存在,企業就要履行勞動法規定的各項義務。不積極履行的,員工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沒簽合同和交保險是兩回事,沒簽合同仍然可以繳納社保。作為員工,企業沒有簽合同的,要自己主動提出要求。因為社會保險屬于國家強制性保險險種,任何建立了勞動關系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公司給員工繳納社保需要出示員工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居住證、學歷證明、勞動合同等證件及資料及其復印件;由用人單位的相關人員,如人力資源部門等申報參保后,再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去當地的社保部門領取社保卡即可。
未簽勞動合同而主張雙倍工資的最長期限是11個月。一般來講,雙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1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簽勞動合同的前1日。用工之日起滿1年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1個月的次日至滿1年的前1日都應支付雙倍工資。
未簽勞動合同滿1年的,滿1年的當日視為已簽訂。如果勞動者工作1年后仍無法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應該考慮是否及時主張權利,并與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