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再定位概述是如何的呢?
產品再定位是美國的瑞恩和特魯特于1972年首先提出來的。產品再定位與初次投放新產品有截然不同的內涵。產品再定位是賦予產品嶄新生命的境界。它將企業原來的經營計劃和目標,以及市場的現實狀況之和構成產品再定位的基礎,換句話說,企業須對原來的經營計劃目標與市場現實進行檢核,尋找其裂縫,然后重新給產品定位,找出彌合裂縫的最佳途徑。因此,產品再定位是市場營銷動態過程的第二周期,它包括了營銷過程的每一個步驟,是第一輪營銷過程的完善與升華。
必須指出的是,產品再定位不僅找出產品初次定位失誤的原因,還應該在初次產品定位中尋找合理因素。挖掘這些合理因素,對于產品再定位同樣有很大益處。這就是說產品再定位是一個揚棄,它否定初次產品定位中不合理的因素,但決不可把洗澡水連同孩子一起倒掉。
產品再定位的原因包括什么內容?
進行產品再定位,一般是在原產品定位的實施過程中發生了障礙的時候。這時會有兩種情況出現:
一種是原產品定位策略是錯誤的,要進行產品再定位;
一種是原產品定位策略正確,但是由于當初依賴的客觀環境發生變化。必須進行產品再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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