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首個全國生態日來臨之際,為了引導人民群眾樹立保護生態環境的意識,擴大普法宣傳覆蓋面,8月14日下午,光山縣法院環資庭巡回審判了一起破壞生態環境資源類案件。
“現在開庭”,主審法官一句話落,巡回審判正式開庭。主審法官嚴格遵循庭審程序,圍繞案件爭議焦點,依次進行舉證、質證,認真聽取公訴人、被告人陳述。在厘清案件事實后,案件當庭宣判,被告人均對自己破壞生態環境、涉嫌違法犯罪的行為表示深刻懺悔,自愿認罪認罰。
庭審后,法院干警當場向群眾普及環境保護法律知識,通過以案釋法的方式,用群眾身邊的典型案例引導其認識到破壞生態環境所需要付出的成本和代價,提醒群眾堅守法律底線、不觸法律紅線,號召群眾從自身做起,共同守護我們賴以生存的生態環境。
同時,法院干警還向群眾宣傳了“兩率”提升、“三零”創建、預防養老詐騙等知識,引導群眾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光山縣法院始終堅持“懲罰+修復”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模式,加強“補種復綠”適用,實現懲處犯罪和環境修復并重。下一步,光山縣法院將充分發揮巡回法庭前沿陣地作用,進一步延伸審判職能,加強普法宣傳工作,讓人民群眾“零距離”感受審判過程,提高人民群眾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增強人民群眾對守護生態環境的參與感、建設感、認同感,為生態環境保護貢獻司法力量。(郝昱瑋 吳宣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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