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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唐姝)記者今天從財政部獲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公告,規定節能節水、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以下簡稱專用設備)數字化、智能化改造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企業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發生的專用設備數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過該專用設備購置時原計稅基礎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結轉,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
據了解,專用設備數字化、智能化改造,是指企業利用信息技術和數字技術對專用設備進行技術改進和優化,從而提高設備的數字化和智能化水平。具體包括數據采集、數據傳輸和存儲、數據分析、智能控制、數字安全與防護等方面。享受公告稅收優惠的改造投入,是指企業對專用設備數字化、智能化改造過程中發生的并形成該專用設備固定資產價值的支出,但不包括按有關規定退還的增值稅稅款以及專用設備運輸、安裝和調試等費用。
此外,企業享受公告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應事先制定專用設備數字化、智能化改造方案,或取得經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登記的技術開發合同或技術服務合同,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稅務部門在政策執行過程中,不能準確判斷是否屬于專用設備數字化、智能化改造的,可提請地市級(含)以上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會同科技部門等鑒定。
關鍵詞: 專用設備數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