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滯納金是什么意思?
滯納金一般是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的納稅人,按滯納天數再加收滯納稅款的一定比例的款項,它是稅務機關對逾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
房產滯納金收取標準是多少
房產證滯納金收取標準具體如下:
1、按日加收滯納稅款的萬分之五。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繳納房產契稅的房地產登記部門無法核發產權登記證書、無法提取住房公積金、無法辦理戶口,同時由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并加收滯納金;
2、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的幾種情形:
(1)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內沒有辦出房產證的;
(2)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沒有辦出房產證的;
(3)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內沒有辦出房產證的。買受人必須在違約之日起兩年內提起訴訟或者以其他方式主張自己的權利并留下相關的證據,否則將無法追究出賣人的違約責任。
關鍵詞: 房產滯納金是什么意思 房產滯納金收取標準是多少 商品房買賣 房產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