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出首付母親買房后把產權給兒子
【女兒出首付母親買房后把產權給兒子,姐姐居住弟弟將姐姐告上法庭】近日,福建福州。連江法院公布一起糾紛。苗章(化名)是苗晶(化名)的胞弟,母親苗瑩(化名)買了一套別墅登記在自己名下,由苗瑩及苗晶共同居住,多年后苗瑩將該房產權過戶給苗章。苗章讓姐姐搬離遭拒,遂提起訴訟。庭審中苗晶稱,房屋是借名購買,她出資16萬元付首付,后母親瞞著自己將產權過戶給弟弟。法院認為,房屋為苗章單獨所有,苗晶主張的其它問題與本案無關聯。據此,法院判決苗晶限期搬離案涉房屋。
房屋產權70年后怎么辦
買的房子產權70年到期后會自動續期。我國新頒布的民法典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因此,買的房子產權70年到期后會自動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