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占地補償標準是什么?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著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征收土地的具體流程是什么?
1、征地情況告知。在征地報批前,市、縣國土資源局應當制作征地告知書并公告或者直接發布擬征地公告,將擬征土地的用途和位置告知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
2、征地調查確認。在征地報批前,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調查核實擬征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規格和數量等,據實填寫征地調查結果確認表,并經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被征地農戶以及地上附著物所有人蓋章和簽字予以確認;
3、函告征地情況。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征地農戶確認的擬征地的權屬、種類、面積和有審批權的人民政府等情況函告同級勞動保障部門。同級勞動保障部門及時確定被征地農民社保對象的條件、人數、養老保險費的籌資渠道、繳費比例,并函告同級國土資源局;
4、征地聽證告知。聽證告知書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在被征地土地所在地的村、組張貼并告知被征地農民;
5、組織征地聽證。在征地報批前,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就征地補償標準和安置途徑申請聽證的,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聽證;
6、簽訂征地合同。根據土地權與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正式簽訂征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補償費。